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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执业经验律师,擅刑辩与合同纠纷,多起案例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06.20刑事辩护7人浏览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现执业于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12年。她毕业于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项职务。张艳丽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尤其在刑事和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出色,曾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荣获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称号。
深厚理论与丰富实践
张艳丽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灵活。她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富有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执业至今,她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2016年,她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热衷公益服务社会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到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朋友普法、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还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法治体检。
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某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A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公司领导授意下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指出张某(化名)有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张艳丽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庭审时,提出刘某(化名)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成功案例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第一次庭审,郑某(化名)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张艳丽律师指出郑某(化名)系重庆典某公司持股100%的唯一股东且参与交易,不可能不知情。第二次庭审,郑某(化名)主张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重庆典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交易为郑某(化名)个人行为。法院最终认可了张艳丽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某物流公司起诉被告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主要证据不足。经申请,法庭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张艳丽律师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她通过分析第三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情况等,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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