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辩护,还原案件真相曾胜权律师始终秉持“办的不是案件,是他人的人生”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法律结果。在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曾律师介入后,没有丝毫懈怠,他调取周某公司近三年经营流水、与上游厂家的采购意向书、已支付定金的银行凭证,用详实的证据证明周某收取货款后确实用于组织货源,并非个人挥霍或转移隐匿。同时,他还向检察机关提交周某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的证明材料。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周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做生意,一方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履行合同,而是想把对方的钱骗到手,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在这个案例中,曾律师通过证据证明周某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从而为周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周某的抗辩,使其避免了被错误定罪。(2)坚守操守,维护当事人权益曾律师不仅在案件辩护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更在职业操守上做到了坚守底线。在某二手手机店经营者吴某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曾律师重点审查吴某收购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他通过调取吴某近一年进货记录,证明同类手机收购价格与本次交易一致;调取其要求出售方登记身份信息的记录,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提交其在行业微信群中咨询该批次手机来源的聊天记录。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3)公益普法,践行社会责任除了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曾胜权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活动,将专业刑事法律知识下沉至社区治理一线。他担任姑苏区西美社区常驻法律顾问,为居民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及普法服务;定期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益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在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发布刑事法律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以短视频形式向公众普及刑事法律常识。曾胜权律师用十年的坚守和付出,诠释了律师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的深刻内涵。他在每一起案件中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他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他将继续以诚信和操守为指引,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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