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起因:混凝土质量致房屋受损在农村自建房翻建工程中,吴某承接了相关工程。为完成屋顶浇筑施工,他从周某处采购了商品混凝土。然而,当房屋浇筑完工拆除模板后,屋顶出现了明显裂纹、下沉等严重质量问题。房屋业主随即就工程质量问题向吴某提起诉讼。经司法鉴定,确认房屋质量缺陷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吴某无奈之下,只能对案涉房屋进行拆除重建,这无疑给他带来了大额的经济损失。为了追索赔偿,吴某委托了经验丰富的程向玲律师,提起了财产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销售方周某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程向玲律师是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自2017年正式执业以来,拥有近九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她长期深耕潍坊本地司法环境,专注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是潍坊地区实务经验扎实、口碑良好的资深执业律师。在处理这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方面,她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二、被告抗辩:多方理由拒绝担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周某提出了多方抗辩。首先,他否认双方存在商品混凝土买卖关系,主张自身仅为居间介绍人,无法证实案涉问题混凝土由其提供。其次,他对房屋质量鉴定结论不予认可,认为鉴定未排除施工工艺、养护、地基沉降等其他影响因素,不能直接归责于混凝土质量。再者,他辩称签署损失确认单据系受吴某欺诈,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最后,他主张吴某作为施工方未履行货物检验义务,且擅自拆除重建扩大损失,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同时对重建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适用标准均提出异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三、律师出击:逐一击破对方抗辩程向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条。她整合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三方签字确认的损失单据、另案庭审笔录、司法鉴定文书等全部材料,针对对方的抗辩逐一进行了有力的回击。1.锁定买卖关系:程律师结合完整的沟通、付款、供货相关证据,以及被告在另案中的自认事实,充分证实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关系,成功推翻了对方居间身份的主张。在法律上,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需要有明确的要约、承诺以及相关的履行行为。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清晰地显示了双方就商品混凝土的买卖达成了一致,并且已经实际履行,这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2.明确质量责任:案涉混凝土质量缺陷属于隐蔽瑕疵,无法通过外观常规检验发现。而且专业司法鉴定已明确质量问题为房屋损坏主要原因,被告未能举证存在其他致损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方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在无法证明存在其他致损因素的情况下,依法应由销售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3.否定欺诈抗辩: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签署书面文件的法律后果。其主张被欺诈签字无有效证据佐证,也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所以该抗辩依法不能成立。在法律上,欺诈行为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欺诈,因此其抗辩不被法院采纳。4.厘清损失范围:程律师结合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三方共同确认的费用明细,逐项核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区分直接损失、鉴定费用等项目,依法主张合理赔偿金额。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准确计算损失范围是非常重要的。程律师通过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四、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担责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采纳了程向玲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作为混凝土销售方,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周某向委托人吴某赔偿重建费用、鉴定费用等共计一定数额(文中虽提及113044.28元,但为避免信息敏感,此处模糊表述),案件相关诉讼费用、鉴定费用亦由被告主要承担,吴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这起案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也展示了专业律师在处理这类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程向玲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成功维权。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建筑工程中,要重视商品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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