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并非必须登记。从法律规定来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优势在于:具有初步证明作用,在发生纠纷时,登记证书可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有助于确定著作权归属,减少权利归属争议;登记信息公开可对抗第三人。不登记的劣势在于:在侵权纠纷中,若无其他有力证据,证明著作权归属及权利内容相对困难。证据方面,如果选择不登记,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需求文档、设计文档、代码版本记录等可作为证据,证明软件完成时间及著作权归属。但这些证据需妥善保存,形成完整证据链,否则证明力可能受限。风险与策略分析:若登记,需承担一定登记费用和时间成本,但能更好地维护权利。不登记则需自行承担举证风险。解决路径上,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均可。协商、调解较为灵活高效,成本低,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仲裁专业性强,一裁终局,但程序相对复杂;诉讼权威性高,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如软件价值高、易引发纠纷,登记更为妥当;若软件简单且风险低,可不登记,但要重视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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