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菁菁律师:十余年法律服务经验铸就专业之路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律师——樊菁菁。她在法律之路上稳步前行,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求学与工作经历铺就坚实基础2011年,还在大学就读的樊菁菁就展现出了非凡的实力,成功通过全国律师职业司法考试。次年本科毕业,顺利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在硕士在读期间,她进入中海集团法务部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法务工作经验。2015年研究生毕业后,她在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于2016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至此,她开启了自己辉煌的律师职业生涯。十余年的时间里,她在各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集中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和物业以及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她曾任多家公司与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了广泛认可。执业以来,她成功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起,刑事案件百余起,为公司、个人处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在工作中,她还曾代理当事人与中铁某集团、中建某局、北京某政公司等十数家特大型央企国企对簿公堂,追回拖欠款项数千万元,避免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在代理当事人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她成功追回欠款数千万元,还曾帮助当事人准确计算剩余未付款项,避免支付重复计算的各种本金及利息。在处理各类财产纠纷、债务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公司争议方面,她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二、买卖合同纠纷再审代理案彰显专业实力(一)案件背景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固邦泰格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审判决该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款项,宋大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法院以送达程序瑕疵启动再审,宋大任委托樊菁菁律师代理此案。樊菁菁律师主张《还款协议书》无宋大任本人保证签字,名章仅代表公司,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律师办案核心举措1.锁定核心抗辩点樊菁菁律师明确再审核心为宋大任不构成连带保证。《还款协议书》主体仅债权人和债务人,其名章盖于法定代表人处,系公司行为而非个人担保意思表示,且无本人签字确认。2.构建针对性抗辩策略她举证《还款协议书》落款名章的性质与位置,主张该名章仅代表公司意志。同时结合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案涉欠款系公司行为,宋大任无个人担保合意,有力地反驳了原审保证责任认定。3.庭审精准论证在庭审中,樊菁菁律师紧扣保证责任成立的法定要件,强调个人担保需明确意思表示,宋大任未签字且无担保合意,名章使用不能推定其自愿担责。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请求再审改判宋大任不承担责任。(三)案件结果法院再审维持原判,认定宋大任通过微信确认《还款协议书》内容,明知名章可被使用,盖章应视为认可担保责任。虽然结果未如当事人所愿,但樊菁菁律师通过专业代理,完整表达了当事人抗辩主张,清晰梳理了保证责任争议焦点,为后续权利救济奠定了基础。三、律师办案心得为行业提供借鉴樊菁菁律师认为,此类再审案件代理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保证责任的构成要件,梳理担保意思表示的核心证据。即便未改判,通过明确争议核心、固定关键事实,可为当事人后续维权提供专业指引,最大化维护其诉讼权益。她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让人们看到了一位优秀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道路上的不懈努力和专业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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