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天华律师:专业与担当并重,守护公平正义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亓天华。他是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身兼岸庆所党支部副书记等诸多职务,还在淮安市破产协会、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等担任重要角色,同时也是中华律协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并且正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一、多元领域展才能亓天华律师在合同纠纷、公司法、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领域都有着独到的办案经验。从业以来,他已办理上千件各类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倾注了他的心血,也正因如此,均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与评价。二、公益之路暖人心亓天华律师倾心社会公益,他是淮安市信访局、看守所、工商联、司法局12348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线上线下,他帮助人数超2000人,始终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律师的社会责任,让法律的阳光照耀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三、荣誉加身显实力2018年,他参加江苏大学破产案件实务论坛,荣获结业证书。在淮安律协组织的直播比赛中荣获第二名,还荣获淮安市政法委评选的“十佳优秀案件”通报表彰以及华律网举办的风云民商事律师奖。2021年4月,他在核心期刊《大国策》中发表了专业论文,进一步展现了他扎实的专业素养。四、经典案例:司法护航民生暖(一)案情简介原告王先生、张女士系淮安市某小区业主。被告某热电公司与开发商约定“小区登记使用率达到70%以上才确保供暖”。尽管小区入住率超95%,但因申请供暖户数未达70%,热电公司拒绝供暖。原告缴纳供暖费后仍遇“冷遇”,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70%条款”无效并判令被告履行供暖义务。(二)律师工作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亓天华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有力抗辩。一是指出“70%条款”是开发商与热电公司内部约定,未明示并获业主认可,对原告无约束力,突破了合同相对性;二是结合当地情况,论证70%登记使用率门槛过高且无法律法规支持,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三是强调集中供暖关乎公共利益与民生需求,热电公司不得因内部指标拒绝供能义务。(三)判决结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亓天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70%登记使用率”条款未明示且不合理,对原告无约束力,热电公司拒绝供暖违法。最终判决被告履行供暖义务,确认相关条款对原告无约束力,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四)案例点评供暖问题是民生痛点,亓天华律师抓住“格式条款效力”与“公共利益”核心点,成功为业主维权。该判决解决了实际困难,为同类纠纷提供判例,彰显了律师维护民生权益的责任与担当。亓天华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公益热情和在具体案例中的出色表现,成为了法律界的一颗璀璨之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断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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