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胜诉难?看邱律师如何务实办案扭转局面

劳动纠纷胜诉难?看邱律师如何务实办案扭转局面

2026.06.17劳动纠纷7人浏览

在法律服务市场里,部分律师为吸引客户,常夸大宣传,承诺不切实际的胜诉结果,给当事人带来心理落差与经济损失。这股不良风气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也让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时满心疑虑。而邱小娟律师,作为北京嘉维(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执业原则,不夸大胜诉、不虚构效果,据实剖析案件,凭踏实办案风格赢得客户信赖。
邱小娟律师拥有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执业8年,执业证号为13501201811097440,主要服务福建福州地区,办公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振武路55,57号(原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7层09.10式商务办公。她还是福州市劳动仲裁调解员,凭借扎实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在多领域展现卓越专业能力。
邱律师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劳动纠纷(如拖欠薪资、未签劳动合同、未缴医社保、经济补偿、违法辞退等)、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此外,还涉及刑事辩护与代理、法律风险与合规、争议解决与诉讼、知识产权、婚姻家事等业务领域。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丰富实务经验,具备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下面通过邱律师办理的两个典型案例,更直观了解她的办案风格与专业能力。
案例一:劳动纠纷中的权益维护
2024年11月,某餐饮公司注册成立。2025年6月,劳动者林某入职该公司任服务员。公司存在诸多不规范处,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林某缴纳社会保险。林某接受公司考勤管理,工资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满勤奖及提成。2025年11月,林某办理离职,离职手续载明原因为“自身原因”。
因公司长期未签合同、欠缴社保,林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面对此案,邱律师未盲目承诺林某能获全部诉求,而是据实分析。指出虽公司存在未签合同和欠缴社保违法行为,但林某离职原因写的是“自身原因”,可能对经济补偿金诉求产生不利影响。
仲裁过程中,公司经仲裁委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意见与证据,仲裁委依法缺席审理。最终仲裁结果如下:
1.确认林某与餐饮公司在2025年6月至11月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公司于裁决生效七日内,支付林某2025年7月至11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7822.33元。
3.驳回林某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林某当庭撤回拖欠工资的请求,仲裁委予以准许。
从法律分析角度看,双方符合劳动主体资格,林某接受公司管理、从事有偿劳动,其工作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而林某离职原因为“自身原因”,不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此案例充分体现邱律师不夸大胜诉结果,据实分析案件特点。她提前告知林某案件风险,让其有心理准备。也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规范用工管理,避免承担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劳动者维权时应固定考勤、工资发放等证据,明确离职原因,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案例二:二审逆转的劳动争议
2024年8月,陈某入职某数字产业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从事行政及业务辅助工作,通过钉钉考勤,月薪3500元,由公司行政人员个人账户发放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2025年8月,陈某以公司违法用工为由提出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等,仲裁不予受理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驳回陈某诉求,陈某很沮丧。
陈某上诉阶段,邱律师接手此案。她未因一审败诉轻易放弃,也未向陈某承诺必胜诉,而是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找突破口。邱律师认为,虽一审法院驳回陈某诉求,但案件有诸多可争取点。陈某在公司注册地址工作,接受行政人员管理与考勤扣款,符合劳动关系管理特征;工作内容涉及公司核心业务,属于业务组成部分;行政人员代发工资属职务行为,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公司未签合同、未缴社保,陈某被迫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与双倍工资。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邱律师观点,撤销一审判决,确认双方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85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50元、2025年8月工资2574.72元及报销款184元。
此案例再次证明邱律师专业能力与务实态度。她面对一审败诉不利局面,不放弃、不夸大,深入分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应得权益。也提醒用人单位不得以注册地址未实际使用、个人账户发工资等为由规避用工责任;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工作地点、考勤、业务内容、管理行为综合认定。劳动者应留存考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靠谱!林佳庆律师,你的权益守护者 林佳庆律师,执业九年,现任律所主任,办案经验超丰富,还是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经他手的案子,无论是民事、刑事诉讼,还是法律顾问工作,都处理得相当漂亮! 一、民事诉讼,... 查看更多
  • 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争议中关于病假工资支付的问题。 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 查看更多
  • 劳务日结工工伤责任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核心法律关系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证据分析: ... 查看更多
  • 当工资不发时拨打110有一定作用,但可能不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一、法律关系及依据 工资不发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 二、... 查看更多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十级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 查看更多
  • 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劳动争议中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纠纷。 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