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在2021年10月19日入职甘肃某某公司,担任会计岗位,月工资5200元。到了2024年9月,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同年10月29日,公司口头提出辞退于某某,还安排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之后,公司以于某某未主动提交辞职申请为由,拒绝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款项。而且,于某某在职期间,公司既没有依法安排她休带薪年休假,也没有支付相应的补偿。双方协商没有结果,于某某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裁决只支持了部分诉求,对于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及未休年休假这两项没有支持。于某某不服仲裁结果,就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历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并且出具离职证明。案件立案后,陈建梅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固定了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资流水、仲裁文书等全套证据。庭审中,被告公司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公司主张原告年满50周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后期只是劳务关系;否认存在违法辞退行为,说于某某是因为工作能力不足擅自离岗;还辩称已经统一安排了年休假,而且部分年假诉求超出了仲裁时效,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针对这些抗辩意见,陈建梅律师逐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首先,结合岗位性质、持续用工、正常缴纳社保等事实,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并没有因为年龄届满而终止。其次,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公司存在口头辞退行为,而且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辞退行为有合法事由,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最后,围绕仲裁时效、年休假核算标准展开论证,证明2023年、2024年未休年假的诉求是合法有据的。同时,律师明确社保补缴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依法调整了诉讼主张的侧重点,还为于某某争取到公司应为其出具离职证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事实,采纳了陈建梅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合法存续,被告公司口头辞退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甘肃某某公司向于某某支付2024年9月至11月拖欠工资9134.96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2574.85元、2023年度及2024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4190.51元,三项款项合计45900.32元;判令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为于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驳回双方其余不合理诉求。本案中,于某某的核心权益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在这个案件中,陈建梅律师展现出了很强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服务态度。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中,面对被告公司的多项抗辩,她能够冷静应对,逐一进行反驳,用证据和法律依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她还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调整诉讼主张的侧重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如果你在甘肃兰州遇到了民事、商事、劳动及侵权类案件,或者需要代写法律文书及合同审查,甚至是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陈建梅律师。她执业于甘肃萃英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秉持“依法辩护、诚信执业、尽心尽责”的执业理念,会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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