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民法典》中没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这一罪名,该罪规定在《刑法》中。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3.核心分析:行为主体必须是实施了侵占行为的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关键在于“拒不交还”,如果在权利人要求返还后及时归还则不构成犯罪。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证明财物是自己所有的相关凭证、对方侵占的相关记录等。可先与侵占方沟通,要求其返还财物,并留存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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