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正常注销需要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公司注销时进行清算是法定程序,目的是清理公司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工作。关键构成要件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实务建议: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及时成立清算组,明确清算组成员职责。全面清理公司财产,核实债权债务,编制相关报表。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完成清算后,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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