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清算主要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自行清算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则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组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核心分析:适用情形:公司因规定的事由解散时触发清算程序。清算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等确定人员组成,特殊情况可由法院指定。义务: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实务建议:自行清算时,公司应及时组成清算组,明确分工。收集公司各类财产、债权债务相关证据。如无法自行清算或存在争议,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清算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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