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执行中认定股东出资不实,主要看股东是否未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核心分析:股东有按章程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不同方式有不同要求。若未足额缴纳,构成出资不实。实务建议:查看公司章程,确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和期限。审查公司财务账目,看股东是否实际足额出资。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检查是否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若发现出资不实,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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