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能拘留被执行人。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核心分析: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旨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存在妨碍执行等法定情形,法院有权采取拘留措施。关键在于被执行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拘留情形。实务建议:法院决定拘留被执行人时,会出具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协助法院执行,以便促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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