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安移送管辖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立案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案件移送管辖后,如果发现移送的案件存在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需要立案侦查的情形,就可能重新立案。权利义务:原移送机关对于新发现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有告知或移送的义务;新立案的公安机关有依法开展侦查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要有新的犯罪事实,且该事实需达到立案的标准,即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应及时收集与新犯罪事实相关的各类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重新审查:对新发现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履行程序:按照规定的立案程序,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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