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有再审程序。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等。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当事人认为生效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可通过再审程序纠错。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法院需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关键构成要件:需符合法定的再审情形,如上述列举的几种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发现新证据,要及时收集并整理,证明原判决、裁定有误。准备申请材料:写明再审请求及理由,附上相关证据。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按法院要求办理手续。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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