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斌律师毕业于福州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是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拥有13年执业经验。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这一荣誉不仅体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也彰显了他在商业领域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他擅长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疑难争议解决等领域。执业以来,林小斌主办了大量民商事、非诉案件,服务过众多大中型民营、国企单位。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过的一起经典案例。案件背景与委托某某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上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系该公司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张某某(化名)与某某公司签订了《员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张某某(化名)在2023年底离职后,便立即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与某某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委托林小斌律师团队就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诉求包括要求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维权律师费。案件难点与争议核心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商业秘密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如何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劳动者自主就业权利之间的关系,是劳动政策与法律面临的现实难题。“竞业限制协议”虽为解决此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实际应用中争议不断。在本案中,关键在于确定张某某(化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对象,《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律师策略与应对措施林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展开了全面且细致的工作。首先,充分收集证据,结合庭审情况发表了有力的意见:其一,张某某(化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他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性质决定其负有保密义务,且其在岗位中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某某公司已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通过签订多份协议明确其竞业限制约束对象的身份。其二,强调《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依法具有约束力。其三,指出张某某(化名)的行为已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义务。此外,林律师团队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判决案例作为参考。案件结果与启示此案历时一年多,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林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平衡各方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也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才能实现最佳的平衡状态与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维护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在商业竞争中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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