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助力,化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罗海华律师。他1976年10月16日出生,籍贯湖南湘乡,1996年定居广西柳州,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现为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502200810731247,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耕法律领域近二十载。罗海华律师主攻离婚、交通事故索赔、刑事辩护、借贷债务纠纷、房产及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企业法律顾问经验,秉持“亲力亲为办实事”的理念,成功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起。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缘起:工程价款结算起纷争2023年6月,B2作为总承包单位承接了位于广西 -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号的xxxx中心一期工程,随后将鞋厂精装修工程分包给B1施工。2023年7月6日,B1与A签订《xxxx项目铝格栅、铝扣板、铝单板专业分包合同》,把铝格栅、铝扣板、铝单板专业工程分包给A,合同暂定总价120.3858万元,采用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A依约进场施工,然而2023年8月,B1以A进场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为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A随后进行了材料更换和整改。2024年1月3日,案涉工程验收合格,并于2024年7月3日交付使用。施工期间,B1向A支付工程款30万元。但之后在工程款结算时,双方产生了巨大争议。A主张已完成工程价款106.535594万元,而B1仅认可39.267106万元。 对簿公堂:律师抗辩展专业由于双方无法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2025年2月6日,A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1支付拖欠工程款76.535594万元及利息,并要求B2在尚欠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1委托罗海华律师出庭应诉。罗海华律师经过仔细核实,提出了有力的抗辩意见:A实际仅完成33.669611万元工作量,B1已支付37万元工程款,已超出所做工作范围;A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多次整改,部分工程并非A完成;A主张的工程量与事实不符,请求驳回A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部分抗辩获支持法院经审理认为,B1将工程再次分包给A,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不过,鉴于A施工的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A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应予支持。关于工程价款,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核对情况,对双方无争议的18.40453万元予以确认;对争议部分,法院认定铝格栅吊顶、铝格栅隔断应按合同约定单价计算,不支持A主张的工艺变更导致单价调整;铝格栅吊顶收边属于常规施工内容,不予单独计价;八角楼工程按材料单价80元、人工费单价12.5元酌情认定;大楼梯区域人工费按5人计算;样板间二次安装按合同约定单价计算。最终,认定B1应向A支付的工程价款为46.912071万元。关于已付款项,法院认定B1已付30.5万元,B1主张另行支付陆海军的6.5万元劳务费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所以,B1尚欠A工程款16.412071万元。关于利息,法院认定从2024年7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关于B2的责任,法院认定B2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发包人,且A无证据证明B2尚欠B1工程款,故B2不承担责任。 案件启示:法律专业保驾护航这起案件中,罗海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B1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他的部分抗辩意见获得法院采纳,成功将A主张的76万余元工程款降至16万余元,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我们,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专业律师能够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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