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户口本和结婚证都丢失仍可离婚。可先补办证件,再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补办证件是因为离婚需用到结婚证等材料。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证件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补发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实务建议:补办户口本: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补办结婚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按要求提供材料,经审核后补发。离婚方式选择: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持补办后的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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