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核心分析:赠与人在通常情况下有任意撤销权,但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律进行了限制。这是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和合同的稳定性。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基于赠与合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经过公证则不能撤销,未经过公证则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实务建议:如果涉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纠纷,首先要确定合同是否确实经过公证,可查看公证书原件等证据。若赠与人试图撤销,受赠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并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法律程序上先准备好相关合同、公证书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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