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收到传票不可以不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传票是法院要求当事人出庭的正式通知,当事人有义务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到庭参与诉讼。各方权利义务: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被告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回应和抗辩。关键构成要件:传票合法送达,且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实务建议:若确实无法到庭,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延期开庭申请,并说明合理理由,如不可抗力等,争取获得法院批准。收集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在庭上出示或在书面答辩中使用。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和应对策略。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官指引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诉讼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