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核心分析: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受损,其自身有权提起,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被害人死亡或无行为能力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作为权益承接者可提起。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检察院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可提起。实务建议:若被害人提起,需收集证明犯罪行为与物质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及损失具体情况的证据,如医疗票据、财产损毁清单等。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时,要证明与被害人的关系。检察院提起时,需有国家或集体财产受损的相关证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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