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0年,专职律师15年,是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深耕婚姻家事领域10年,擅长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如离婚、继承、抚养权等。同时,她在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和劳动争议等领域也颇有建树,还曾为多家企业挂牌上市、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吴玲芳律师秉持以专业为根基,以策略为突破,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析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孔某与被告张某是同学关系,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共计366000元,原告均通过转账支付。2020年6月双方协商,确认已产生利息184000元,本息合计550000元,扣除原告已偿还金额,尚欠470000元未还,被告出具借条约定分四期偿还,每期117500元。被告偿还三期后剩余一期未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偿还117500元并支付利息。案件面临的难点被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前期能按时还款,后期无力偿还,原告还到被告居住小区阻碍、跟踪其及家人出行,被告报警后在派出所出具借条。被告强调利息过高且实在无力偿还最后一期款项,同时指出原告出借资金是通过套刷信用卡获取的。律师代理思路律师建议被告收集两方面证据:一是原告套刷信用卡出借本案资金的证据,二是被告向原告还款的证据。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律师向法院提出两点答辩意见:其一,因原告出借资金来源于信用卡套现,双方的借贷合同无效;其二,被告实际偿还的金额已超过原告出借的本金,故无需再向原告偿还。案件结果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双方之间的利息约定也无效,被告偿还给原告的总金额已经超过原告出借给被告的总金额,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吴玲芳律师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出借人出借款项应为自有资金,且合同无效后,合同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也无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注意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以及合同的有效性。当事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精准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对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在不利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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