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才律师:以专业与智慧捍卫当事人权益在法律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德才。他身兼数职,是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价(专家)律师,德阳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德阳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顾问团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李德才律师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才能,尤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经济纠纷等方面造诣颇深。他从事刑事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办理案件数达3000余件,代理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卖毒品、制造毒品诈骗、偷越边境、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千余件,为众多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助力多起案件当事人获得罪轻、缓刑判决。其服务地区主要在德阳以及中江两地,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的他,在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已执业17年。一、千万工程款“函件定音”经典案例(一)案件经过2018年12月,某建材公司与某建投公司签订了《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桥梁及隧道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由建材公司承接该路段防水工程。工程在2020年底完工验收后,双方却在结算金额上展开了长达数年的僵持。2021年1月,建材公司提交结算单主张工程款1290万余元,然而被告仅确认了部分金额。期间建投公司分三次支付了200万元,仍有大部分款项拖欠。2022年11月,建材公司再次提交结算单,将金额调整为1396万余元,可被告始终以“未最终审定”为由拒绝签字盖章。到起诉前,被告累计支付867万余元,原告主张尚欠529万余元。2025年7月,建材公司委托李德才律师向香格里拉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529万余元及分段利息。被告当庭抗辩,称双方从未完成结算,原告提交的结算单无被告签章属于单方行为,且合同明确约定“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支付,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补偿”,所以利息诉求违反约定。(二)关键证据与判决结果李德才律师在庭审中亮出了关键证据——2025年2月双方往来函件。函件显示,被告曾于2月24日致函原告,明确“三个项目累计结算金额2890万余元,累计付款1567万余元”,要求有异议则15日内办理结算。原告2月26日精准回函,将三个项目逐一拆分,其中本案项目“结算金额13,969,039.99元,已付8,677,999.25元,未付5,291,040.74元”。被告收函后未再提出异议。法院采纳了李德才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虽然没有双方签章的结算书,但被告在函件中已承认总造价及已付款,且未对原告回复的具体拆分数据提出反驳,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双方就结算实质达成一致。2025年8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某建材公司工程尾款5,291,040.74元及利息(仅支持自2025年2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按LPR计算),驳回原告其他利息请求。案件受理费26,230元,被告承担26,000元。二、案件胜诉关键剖析(一)精准把握证据规则面对被告“无签章不认可”的强硬抗辩,李德才律师没有陷入“结算单真伪”的复杂局面,而是巧妙地另辟蹊径。他将双方2025年的往来函件作为主攻方向,这些函件中被告主动承认的总金额、付款额,构成了法律上的“自认”。这一精准的证据把握,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二)果断调整诉讼策略当原告依据被告函件逻辑进行项目拆分回复后,被告的沉默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默示承诺”,从而锁定了结算事实。这一策略体现了资深建工律师的两大素养:其一,不纠缠于常规书面签章形式,而是抓住对方函件中的关键数据构建证据链;其二,巧妙运用《民法典》合同成立规则,将程序性瑕疵转化为实体胜势。正是李德才律师对“函件证据”的敏锐挖掘,使原告在缺乏直接结算书的不利局面下实现逆转,避免了数百万元工程款沦为“悬账”的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案件警示意义此案警示我们,在建工纠纷中,往来函件、邮件等过程性文件往往有着决定性作用,它们可能成为“隐形炸弹”,也可能成为“制胜奇兵”。专业律师的早期介入与合理的证据布局至关重要。李德才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智慧,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在今后的建工纠纷处理中,各方应更加重视这些过程性文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作用,同时也应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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