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张新强律师:30余年法律生涯,用经典案例诠释公平正义

张新强律师:30余年法律生涯,用经典案例诠释公平正义

2026.06.04综合6人浏览

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有这样一位引航者,他就是张新强律师。三十余载的法律生涯,他深耕刑事公诉、自然资源法治、行政及企业法律服务等多领域,用专业与坚守书写着公平正义的篇章。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他经办的几个经典案例,感受法律的力量与温度。
一、行政协议纠纷:坚守契约,捍卫公平
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2016年5月31日,徐某与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了安置车库的事宜。然而,征收经办中心逾期交付,且车库实测面积与约定有差异,徐某认为协议手写条款无效等,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判决继续履行协议,徐某不服提起上诉。
张新强律师作为一审被告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一审第三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针对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系统代理意见。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方面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张新强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逐一驳回上诉人各项上诉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徐某负担。在这个案例中,张新强律师凭借对协议条款的精准把握和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为当事人坚守了契约的公平与正义,让法律的天平不偏不倚。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效抗辩,维护权益
某甲与某控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中,2018年10月,某建筑装饰公司与某控股公司签订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结算后被告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后来建筑公司注销,原告以注销时遗漏案涉债权为由起诉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某控股公司委托张新强律师应诉,张新强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从诉讼时效、事实证据、优先受偿权等方面进行了有力的抗辩。
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了张新强律师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张新强律师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对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的准确把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刑事犯罪案件:温情辩护,彰显人性
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中,2025年2月至3月,某建材公司实际经营者某甲,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共计116.26亩,导致土地生产条件严重破坏,且某甲有犯罪前科。但某甲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涉案土地已获批复同意转为建设用地,某甲也足额缴纳了罚金
张新强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包括某甲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推动补办审批手续、有真实悔罪表现、身患重病以及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
庭审中,法院充分采纳了张新强律师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某甲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已全部缴纳。在这个案例中,张新强律师不仅关注法律的威严,更展现了法律的温情,通过全面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新强律师在这些案例中,始终以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无论是行政纠纷、合同纠纷还是刑事犯罪案件,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张新强律师将继续以法为剑,守护公平,为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