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之路:夯实法律根基
张新强律师的法律之旅始于1991年,他踏入
吉林省司法学校,选择了法律专业。在这两年的学习时光里,他如饥似渴地汲取
法律知识,为自己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这段学习经历,让他初步了解了法律的体系和框架,也培养了他对法律的浓厚兴趣。
然而,张新强律师并没有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储备。在1995年至1999年期间,他又考入吉林大学,继续深造法律专业。在吉林大学的学习过程中,他将理论知识与在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
公诉人的实务经验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案件办理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这段深造经历,让他在法律领域的视野更加开阔,也为他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诉生涯:捍卫司法公正
1993年,张新强律师从吉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进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人,这一待就是八年。在这八年里,他坚守司法公正的原则,严谨审查每一个案件。他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环节,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他都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从证据的收集到法律条文的适用,他都一丝不苟。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公诉工作中,张新强律师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他明白,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每一个案件,力求做到不枉不纵。
自然资源法治:化解行政争议
1999年,张新强律师调任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原通化市国土资源局),担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兼公职律师。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年里,他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工作。他统筹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规范执法流程,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与行政争议。
在处理自然资源领域的案件时,张新强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运用丰富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他深入了解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他的工作不仅维护了自然资源领域的正常秩序,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助力法治建设
如今,张新强律师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担任了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
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他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张新强律师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他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避免企业陷入法律纠纷。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行政机关和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张新强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了许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他的专业实力和敬业精神。
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他作为被告和第三人的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
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提出系统代理意见。二审
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某甲与某控股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中,他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法院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中,他作为辩护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法院充分采纳了他的全部合理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最终被告人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坚守初心:展望未来
三十余载的法律生涯,张新强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张新强律师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位法律人的执着与担当。他用自己的坚持和努力,诠释了法律的精神和价值。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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