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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韦端宁律师:积极退赃+主观恶性小,二审从轻处罚

2026.06.02刑事辩护10人浏览

在法律的领域中,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而优秀的律师则如同精准的舵手,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海洋中指引方向。南宁的韦端宁律师便是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法律人士,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众多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韦端宁律师执业于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拥有16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1201010267878。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研究生学历,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公司犯罪以及海关商检等领域。
案例直击:刑事二审辩护,扭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
在一桩刑事二审辩护案件中,韦端宁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本案被告B是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助理,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一审认定,B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提供公民健康生理信息给某产后恢复中心负责人A,共计2988条,并从中获利。
B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韦端宁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韦端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细致严谨的工作。他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B,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判断力,韦端宁律师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问题。一审在认定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上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况,而且部分信息根本不应被认定为健康生理信息。同时,B在案件中的主观恶性较小,获利金额与一审认定也不相符。
在二审过程中,韦端宁律师提出了详细且有力的辩护意见。他指出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实际数量为1304条,并且部分信息属于普通信息,不应按健康生理信息定罪处罚。同时,强调B在案件中的行为主观恶性小,且已积极退赃,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理,采纳了韦端宁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B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确实存在重复计算问题,且部分信息不应被认定为健康生理信息。最终,二审法院对B的犯罪情节进行了重新认定,将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专业剖析:成功辩护源于对证据与法律的精准把握
韦端宁律师总结此次成功辩护时表示,关键在于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通过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发现了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偏差,从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此案也为法律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在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时,必须严格把握信息性质的认定和数量的计算,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退赃情况等量刑情节也应给予充分考虑。
韦端宁律师以其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的成功案例也为更多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追求公平与正义。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前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1号荣和e中心A座1916号,韦端宁律师所在的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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