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发生工伤单位不给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首先,工伤认定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单位有义务及时申请,若未履行,职工等有权自行申请。关键在于申请时间限制,单位未申请时职工等需在规定1年内提出。各方权利义务方面,职工有权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待遇,单位有协助义务,社保部门负责审核认定。实务建议:职工要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明等相关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社保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作出认定决定。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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