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签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核心分析:首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即形成了一种缔约关系。招标人有义务按照规定时间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标人也应积极配合签订合同。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时间节点必须是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且合同内容需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实务建议: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主动联系中标人,协商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要做好准备,确保能按时签订合同。双方需仔细核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寻求协调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