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一些判决和裁定不能申请再审。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同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核心分析:最高院判决裁定具有终局性。维持原判案件表明经过再审程序已作定论。这些情况若再允许再审,会影响司法稳定性。实务建议:若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异议,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申请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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