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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推荐:剖宫产截瘫案等多起医疗纠纷完美解决彰显实力

2026.06.01医疗纠纷5人浏览

陈灿芳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执业17年来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现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他凭借医学与法律的双重专长,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棘手案件,下面为您介绍他办理过的典型案例。
一、年轻孕妇剖宫产截瘫案调解获赔
某26岁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时进行剖宫产,麻醉医生未注意用药情况实施腰椎穿刺,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未及时检查导致产妇最终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情况复杂,他建议先进行调解。经过据理力争,医方最终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两百多万结案。
二、患儿低血糖脑损伤案二审转机
这是陈灿芳律师展现卓越专业能力的典型案例。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出现面色紫绀等低反应症状,产科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将其转到新生儿科,最终患儿出现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时,患儿及其监护人委托其他律师,选择某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结果鉴定医方无过错及因果关系,法院也驳回原告诉求。
二审委托陈律师后,他迅速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同时,他帮原告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庭审中,通过专家辅助人询问鉴定专家,发现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错误判断患儿症状出现及转科时间。二审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发函要求省医学会解释。最终,省医学会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三、患者心梗死亡案争取更高责任
患者因肋骨骨折等入院治疗,住院十天后突发昏迷死亡。死因鉴定为冠心病并心肌梗死致急性心功能障碍。医疗损害鉴定认为医方存在一定过错,过错参与度为30%。原代理律师认为争取更高责任机会不大,但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监控视频显示医生未按鉴定报告所述时间进入病房,必然延误患者诊断及救治。庭审中,陈律师重点论述此点,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中,凭借扎实的医学知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医疗纠纷领域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强大的实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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