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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医学背景律师陈灿芳,成功处理孕妇截瘫医疗纠纷案件!

2026.06.01医疗纠纷4人浏览

广州,陈灿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曾有过五年内科医师的临床工作经历。2006年,他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他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现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
一、专业背景奠定坚实基础
陈灿芳律师的医学背景为他在医疗纠纷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独特的优势。他曾在医院担任内科医师,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这段经历让他对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了深入的了解,能够更好地理解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从医学专业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知识,他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经典案例:26岁孕妇医疗纠纷完美解决
某26岁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的情况下接受剖宫产手术。麻醉医生未注意到产妇正在使用肝素,按常规实施了腰椎穿剌腰硬联合麻醉。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安排MR检查,结果发现椎管内血肿形成,压迫脊髓,虽经手术但产妇最终截瘫并大小便失禁。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指出医方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一是正在使用的肝素说明书明确说明用药期间不能进行腰椎穿剌;二是产妇术后双下肢麻木乏力没有及时进行MR检查,延误了血肿的发现及处理。客观来看,医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目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水平及公正性参差不齐,无法保证鉴定结果一定为主要责任,陈律师建议先由律师代理调解,把法院诉讼及鉴定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
在调解过程中,陈律师据理力争,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最终让医方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的相关损失,赔偿患者两百多万结案。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陈律师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三、其他案例:展现多面专业风采
患儿低血糖脑损伤案
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出现低反应症状,产科直至第二天中午才转患儿到新生儿科,导致患儿出现新生儿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鉴定结论为医方无过错及因果关系,原告诉求被驳回。二审陈律师介入,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并申请专家辅助人协助质证。最终查明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省医学会出具意见认为医院存在过错,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患者冠心病死亡案
患者因肋骨骨折等入院治疗,住院第十天突发死亡。死因鉴定后家属起诉,医疗损害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16%44%(建议30%)。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庭审中,他重点论述医方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其扎实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在多个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值得称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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