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丽律师:以专业与智慧捍卫法律正义在长治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王秀丽。她来自山西长治,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004年5月,她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后经山西省团委、校团组织部推荐到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民行科工作。2006年,她投身律师专职工作,2009年8月与其他律师共同创办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2025年又合伙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她拥有16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1404201111692126,服务地区为长治,联系地址在山西长治潞州区紫金东街266号。她擅长婚姻、遗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是山西省女律师协会理事,长治市新联会理事,还荣获山西省优秀青年女律师、长治优秀律师等称号,担任长治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省刑事委员会委员。过失类数罪并罚缓刑典型案例:精准辩护显成效2024年,一起涉及过失类数罪并罚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作为某企业负责人,在2024年3月驾驶车辆时发生意外致一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后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于当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然而,在缓刑执行期间,司法机关发现被告人在前述事故发生后仅1个多月时,还存在驾驶超载货运车辆未关车厢行驶,致货物掉落碰撞对向车辆、造成4名车上人员1人重伤2人轻伤的交通肇事事实。受害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超50万元,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过失类漏罪数罪并罚后能否再次适用缓刑。王秀丽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围绕缓刑适用核心诉求制定了三层辩护逻辑。首先是事实定性抗辩,明确两起事故均属过失犯罪,且交通肇事行为发生在前罪判决宣告前,系漏罪而非缓刑考验期内新犯之罪,不符合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实刑的法定情形,还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援引同类过失漏罪数罪并罚后适用缓刑的指导案例佐证主张。其次是量刑情节举证,梳理被告人全案从轻情节,两案均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累计赔偿超70万元且均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两次事故后均主动报案、留在现场配合调查,构成自首,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一贯良好。最后是法律适用辩论,针对公诉方提出的“严重超载不宜缓刑”的意见,论证超载情节已作为交通肇事罪入罪要件评价,不应在量刑阶段重复作为从重情节适用;结合被告人所涉两罪均无主观恶意、无社会再犯风险的情况,明确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王秀丽律师的辩护意见。刑事部分,被告人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与前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民事部分,判令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4名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4万余元,驳回受害人超出法定标准的其他诉讼请求。此案明确了过失类犯罪数罪并罚的缓刑适用规则,为类案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离婚纠纷胜诉案例:维护婚姻自主权益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同样体现了王秀丽律师的专业素养。原告孙某某(再婚)与被告张某(初婚)2000年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十余年。2026年4月,原告以被告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由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王秀丽律师作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采取了核心抗辩策略。一是证据效力优先抗辩,针对原告主张的被告出轨事实,明确指出其未提交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的原始载体,不符合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要求,该主张缺乏事实支撑。二是婚姻基础事实举证,梳理双方十五年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细节,证明被告长期勤恳持家,照料原告婚前子女并协助其操办成家事宜,对家庭贡献显著,夫妻感情基础深厚,不存在法定破裂情形。三是纠纷根源深挖,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明确提出本次离婚诉讼并非原告本人真实意愿,系原告子女因财产利益挑拨、胁迫原告起诉,夫妻双方本身无核心矛盾。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举证据无法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最终依法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法院同时建议双方在后续生活中加强沟通,共同维护家庭稳定。王秀丽律师的代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益,避免了因第三方干涉导致的不当婚姻解除,充分保障了婚姻中弱势方的合法权益。王秀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为长治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她会在法律的道路上创造更多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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