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往来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其中企业推脱付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成都刘静茹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类纠纷中为当事人成功维权,展现出卓越的法律智慧。刘静茹律师执业于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为她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她擅长执行、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领域,在这些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建材供货货款纠纷案:二审代理力挽狂澜当事人罗某某经营建材经营部,为某公司承建的成都地铁1、2号线相关工程项目供应砂石等建材。经结算,某公司尚拖欠货款1323115.3元。罗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然而在一审阶段,由于举证链衔接不足,法院未认定案涉全部买卖合同关系及结算单的法律效力,最终判决驳回罗某某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罗某某不仅面临百万货款无法追回的困境,还需自行承担诉讼费、保全费。陷入维权僵局的罗某某,委托刘静茹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二审,寄希望于扭转败诉局面。刘静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办案团队全面复盘案件。她逐字研读一审判决书、证据材料及双方庭审意见,精准锁定一审败诉的核心症结。其一,未充分证明某公司为案涉全部项目的实际履约主体;其二,对结算单签字人钟某某的身份及表见代理要件论证不足;其三则是证据未形成完整闭环,无法有效反驳某公司的抗辩。针对这些问题,刘静茹律师制定了极具针对性的办案策略。团队投入大量精力搜集补充关键证据,包括某公司与关联公司的项目分包判决、钟某某的社保记录及双重身份证明、案涉项目的实际承建资料、供货及付款流水等。同时,梳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买卖合同的履行认定标准,为二审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形成了完整的事实和法律支撑体系。在二审庭审中,某公司仍坚持一审抗辩理由,否认与罗某某就地铁1号线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主张钟某某无权代表公司结算,试图推脱付款责任。刘静茹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充分的庭前准备,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展开代理辩论。她结合补充证据厘清案涉项目承建关系,证明某公司借用关联公司名义施工,是案涉全部项目的实际买方;详细论证钟某某兼具某公司员工与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该身份足以让作为供货方的罗某某产生合理信赖,其签字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应由某公司承担;整合送货单、结算单、银行流水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1323115.3元的欠款事实,同时对某公司的各项抗辩理由,逐一引用法律规定和证据予以反驳。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刘静茹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罗某某与某公司就地铁1、2号线项目均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钟某某的结算行为对某公司具有约束力。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公司向罗某某支付货款1323115.3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及保全费均由某公司承担。刘静茹律师团队凭借精准的案件研判、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庭审抗辩,成功为罗某某挽回百万经济损失,充分彰显了刘静茹律师在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出色的专业办案能力和严谨的责任担当。成都刘静茹律师在这起建材供货货款纠纷案中,以其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讨回公道,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也为类似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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