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庚申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中流砥柱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熠熠生辉,他就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符庚申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铸就专业标杆符庚申律师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309200910343115。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十余年来,他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像诈骗类、网络类、毒品类、职务类、暴力类、人身财产类等常见及疑难罪名,都在他的专业范畴之内。他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在每一个案件中精准解读刑法条文,细致梳理案件证据,搭建严密辩护逻辑。凭借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和出色的庭审辩护能力,多次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罪轻减轻等理想辩护成果,成功办理多起无罪、罪轻辩护经典案例,成为桃江县乃至益阳市刑事辩护领域的标杆人物,深受当事人信赖与业内认可。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告单位广州某服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雷某某(化名),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份,价税合计710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案发后,雷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退缴部分税款。符庚申律师作为雷某某的辩护人之一,在一审、二审中为其提供辩护。他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罚金及追缴金额计算不当、量刑过重等辩护意见。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雷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已退缴的150万元税款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剩余税款885万余元。但符庚申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值得肯定。邹某交通肇事罪一案2025年2月,被告人邹某(化名)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154.4mg/100ml),途中将行人刘某某撞倒致其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邹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符庚申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即介入。他积极促成邹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足额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意见,认定邹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其系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社区矫正评估建议适用缓刑等情况。最终判决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符庚申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全面服务,践行责任担当除了核心的刑事辩护业务,符庚申律师还兼顾民商事、行政等法律领域。他长期担任桃江县人民政府及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备全面的法律实务能力,能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合规防控”全方位法律服务。同时,他身兼桃江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治委员会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深耕本地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弱势群体维权等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在二十余年的执业之路上,符庚申律师始终恪守“专业赋能辩护,诚信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复杂程度,他都全力以赴,用专业、高效、尽责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在法律的道路上,符庚申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负责的态度和出色的能力,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资深刑事律师,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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