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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丁豪律师多案出击:名誉权、抚养费、掩隐案皆获胜诉

2026.05.19综合4人浏览

一、名誉权纠纷案:大幅降低索赔金额
客户M女士婚内发现丈夫与S女士存在显示不正当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她将相关聊天记录及S女士的头像发布在抖音上,相关作品达十余条。S女士对相关作品进行举报投诉,并以隐私权、名誉权受损为由将M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及经济损失合计近10万元。
郭丁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被告M女士提供证据。庭审中,他对原告S女士的证据一一发表质证意见,除强调本案起因外,还重点围绕侵权作品的传播范围、传播时间、传播人数进行反驳,主张侵权的影响极小,且是对方过错产生,无证据证明经济损失,不应支持恶意索赔。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相关意见,认为案涉作品发布时间短,影响范围不大,综合本案发生的起因、过错程度,酌定M女士赔偿S女士两千元,驳回了S女士的大额赔偿要求。
二、跨城维权:为当事人增加抚养费
当事人生育子女后,离婚独自抚养子女,但男方并未依约支付子女抚养费。当事人于2017年起诉男方主张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但男方仍未履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男方才逐步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025年,当事人告知郭丁豪律师家庭经济情况困难,子女抚养难的情况。郭丁豪律师告知当事人当初的抚养费过低,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增加抚养费,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男方以抚养费已判决为由拒绝协商,当事人委托郭丁豪律师赴江西起诉。
郭丁豪律师迅速整理好诉讼材料,并围绕八年来子女生活条件、学习教育情况、现实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归纳好证据,并向江西某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派出法庭以需要强制执行为由不予立案,郭丁豪律师进一步沟通,强调本案虽是抚养费纠纷,但属于增加抚养费,不属于重复诉讼,最终得以立案。庭审中,法官了解案情后,也对增加抚养费的诉求持支持态度,后经调解,男方同意大幅度增加抚养费。
三、大额购物卡掩隐案:精准辩护获轻判
本案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多名被告人明知涉案购物卡系电信诈骗赃款购买,仍分工配合实施领取、转移、转卖等行为,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依法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犯委托郭丁豪律师担任辩护人。郭丁豪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律风险,稳定其情绪;仔细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资金流向、购物卡领取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提炼出数额认定、既遂未遂、主从犯、量刑情节等核心辩点。
结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律师确定两大核心辩护方向:一是对未激活购物卡部分,提出犯罪未遂或比照既遂从轻处罚的专业意见;二是结合当事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预缴罚金等情节,请求法院在公诉机关四年的量刑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处罚。
经有力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多项从轻处罚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同时采纳律师关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预缴罚金等从轻从宽处罚意见。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当事人服判不上诉,辩护目标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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