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沙河口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凭借专业与担当,在法律圈收获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他就是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叫马晓亮,从事律师工作已经16年了,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在行业内崭露头角。马晓亮律师有很强的责任感,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他明白律师不仅要践行法律,更要守护公平正义。处理每个案件时,他都高度负责,从不敷衍。他曾担任A股上市公司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辅导企业IPO上市,为企业合法合规发展助力。同时,他还担任港股上市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陆地区东北片区的法务,以及恒力重工下属5家外协公司的法律顾问,服务员工近万人。在这些工作里,他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企业解决了不少法律难题,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马律师特别擅长处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伤工亡、劳动待遇纠纷案件,有丰富的处置经验和谈判技巧。他深知这类案件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重要性,所以总是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用专业知识和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有这样一个情况。某单位和甲商贸公司签了多份《副食品采购合同》,供货方按合同供应副食品,采购方也按送货单金额付了全部货款。但采购方以其上级机关专项审计认定供货方多收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供货方返还超额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马晓亮律师代理供货方进行抗辩。他指出采购方提交的审计报告是单方委托、单方提供审计材料,没通知供货方参与,不具备合法证明力。而且案涉交易都有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采购方按送货单付款,应视为对价格全程认可。另外,案涉合同2019年就履行完毕了,采购方起诉已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采购方单方询价形成的材料未经供货方确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代理时,马律师梳理核心证据,调取全部《副食品采购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银行付款流水,证明合同履行完毕、价格经双方逐笔确认、货款已结清。针对采购方提交的单方审计报告、单方询价清单,他当庭指出其形成程序违法、未经被告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与证据规则,证明力不足。他紧扣法律规则,围绕举证责任分配与诉讼时效两大要点,主张采购方没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供货方多收货款,且诉请已过时效,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他向法庭说明供货价格是采购方先询价出价,供货方确认后供货,收货时采购方没提异议,付款行为构成对结算价格的最终确认。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采购方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采购方承担。法院裁判的核心理由是采购方收货时没对价格提出异议,按送货单金额付款,应视为认可货物价格;采购方提交的审计报告、询价清单都是单方形成,没通知供货方,合同也没约定单方询价权利,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当事人对自身主张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个案子充分展现了马晓亮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办案风格。他通过细致梳理证据、精准把握法律规则,成功为供货方维护了合法权益。马晓亮律师有16年执业经验,毕业于东北大学,获得专业学士学位。他不仅是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真诚靠谱、有温度有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未来,他会继续坚守初心,用法律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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