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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亮律师:拆解复杂案件,为当事人赢取胜诉先机

2026.05.17综合5人浏览

马晓亮是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已经16年。在这16年法律生涯里,他经手了众多案件,胜诉率超95%,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在公司管理、股权架构、工人工伤等领域有着卓越的专业能力。
马晓亮律师有着丰富的职业经历。他担任A股上市公司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参与辅导企业IPO上市;还担任港股上市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大陆地区东北片区法务;同时,他还是恒力重工下属5家外协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近万名员工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些经历不仅让他在法律实务中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也使他在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时更加游刃有余。
在办案中,我们来看看马晓亮律师是如何拆解复杂疑难案件、破解法律困局的。
某单位(采购方)与甲商贸公司(供货方)签订多份《副食品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方按送货单载明金额支付了全部货款。然而,采购方以其上级机关专项审计认定供货方多收货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货方返还超额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面对这样的复杂案件,马晓亮律师代理供货方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抗辩和办案工作。
首先,他梳理核心证据,调取了全部《副食品采购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以及银行付款流水。这些证据清晰地证实了合同履行完毕,价格经双方逐笔确认,货款也已结清。
其次,在质证环节,马晓亮律师针对采购方提交的单方审计报告和单方询价清单,当庭指出其形成程序违法、未经被告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与证据规则,证明力不足。这一关键的质证突破,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然后,他紧扣法律规则,围绕举证责任分配与诉讼时效两大要点进行抗辩。他主张采购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供货方多收货款,且诉请已过时效,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他向法庭还原了合同履行的事实,说明供货价格是由采购方先行询价出价,供货方确认后供货,收货时采购方未提异议,付款行为构成对结算价格的最终确认。
经过马晓亮律师的努力,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了采购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采购方自行承担。法院裁判核心理由是采购方收货时未对价格提出异议,且按送货单金额付款,应视为认可货物价格;采购方提交的审计报告、询价清单均为单方形成,未通知供货方,合同亦未约定单方询价权利,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当事人对自身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马晓亮律师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思路清晰、方法多元。他善于从证据规则和合同履行事实出发,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马晓亮律师16年的法律执业生涯,沉淀了丰富的经验,他敢于攻坚破局,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从不退缩。他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公司管理中的法律难题,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伤工亡、劳动待遇纠纷案件,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解决问题。
马晓亮,东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拥有执业证号12102201010355637,现任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的服务地区为辽宁大连沙河口,联系地址是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06号。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相信这位经验丰富、专业靠谱的律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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