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深圳,刘加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加民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执业已达6年,执业证号为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是广东深圳,联系地址有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刘加民律师本硕都攻读法学专业,并且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一直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刘加民律师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还获得了诸多荣誉,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2022年度获得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会计和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被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接下来看看刘加民律师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指控强奸。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案件情况,调取、搜集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以及受害人同事的证人证言。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表现出情绪低落等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反而和汤某某(化名)有肢体接触,上班积极,和同事有说有笑,还在KTV高歌。刘加民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检察院退侦两次后提起公诉。庭审时,他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在开庭一个月后,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同案犯四十多人指认谭某某(化名)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公诉机关指控其为主犯,建议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刘加民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有些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的问题,让出庭的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范某某(化名)盗窃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加民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机关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该资金可能属于范某某(化名)的利润,自己盗窃自己的资金不构成犯罪,于是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将盗窃罪改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范某某(化名)已被羁押3年10个月,近似于实报实销。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公诉机关指控其猥亵多名儿童且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加民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认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尚达不到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他的辩护观点被合议庭采纳,最终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善于搜集证据、分析证据,通过巧妙的庭审发问和精准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将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相结合,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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