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马飞:以法为剑,守护公平正义在广元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马飞。他是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拥有11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8201510606237。马飞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不仅如此,他还拥有企业合规师专业能力证书,现任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他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在业内收获诸多荣誉,如2018年度华律网特别贡献律师,2019年6月被中共剑阁县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7月被中共广元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房屋租赁纠纷二审: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2019年2月28日,李某某与某实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某路临街房屋用于经营宾馆。然而,2019年3月11日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城建公司发布交通管制通知,李某某经营的酒店被迫停业,未支付租金。某实业公司起诉后,一审判决李某某支付房屋租金及资金占用利息。李某某不服,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深入了解案情,调取查阅相关资料后,提出上诉代理意见。他指出某实业公司明知且故意隐瞒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即将建设施工的事实,受道路改造影响酒店被迫停业,某实业公司对交易中心闭市未告知、也未联系李某某,且未按照中央政策实施疫情减免房屋租金。最终,法院采纳了马飞律师的意见,认为2020年房屋租金应减免3个月,南环路修路期间的租赁费应当予以调整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05828元及利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还原事实真相2022年2月10日,陈某在某茶楼娱乐时,被蒲某某带领十余人强行要求签字协议书。由于没有借款事实,同时考虑自身和朋友人身安全,陈某签字。蒲某某多次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偿还借款及利息。陈某不服,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从事实证据和诉讼行为两方面提出上诉代理意见。他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案件事实,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且蒲某某的诉讼行为存在问题。二审法院采纳了马飞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蒲某某与陈某没有借款事实,且蒲某某的诉讼行为不是正常的诉讼行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蒲某某的诉讼请求。偷越国(边)境罪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刘某某、徐某某、高某委托赵某良虚构派遣函、劳动合同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马飞律师接受赵某某家属委托后,立即到看守所会见赵某某,了解案情并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马飞律师提出赵某某仅仅是虚构劳动关系出售派遣函,并未出售出入境证件,不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公诉人采纳该意见,变更罪名为偷越国(边)境罪。在审判阶段,马飞律师从多方面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赵某某无前科、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减轻从轻从宽情节,判决赵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马飞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广元的法律舞台上绽放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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