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证丢失不影响办理结婚手续。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领离婚证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证丢失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不存在,补领离婚证是为了能准确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便于后续办理结婚登记。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利申请补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查证档案并补发证件。关键构成要件: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且婚姻登记档案查证属实。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补领: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等待查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档案进行查证,一般需要一定时间。领取证件:查证属实后领取补发的离婚证,然后持离婚证及其他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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