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事故认定逃逸,保险公司一般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商业险部分通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逃逸未作除外责任规定,故交强险应赔。《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逃逸行为不符合此条规定,但商业险合同中一般会约定逃逸属于免赔情形。核心分析: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属性,目的是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救助,所以逃逸不影响交强险赔偿。商业险基于合同约定,逃逸行为增加了保险公司理赔风险,若允许赔偿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故通常不赔。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交强险及商业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免责情形。实务建议:若涉及交强险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若涉及商业险拒赔纠纷,被保险人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由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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