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中营养费和护理费有相应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核心分析:1. 关于营养费:需医疗机构出具明确意见表明受害人需要加强营养,这是确定营养费的关键。2. 关于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诊断证明、护理级别及护理期限的医嘱等。2. 协商赔偿: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3. 若协商不成: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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