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时,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总之,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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