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房子仍为两人名字,双方可协商对房屋进行分割,协商一致后可通过办理析产登记等方式确定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核心分析:首先,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双方有平等协商分割方式的权利。若无法协商,实物分割需考虑房屋实际情况是否可行。折价、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关键在于是否能就分割达成一致,若不能则需借助司法程序。实务建议:先尝试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补偿款等。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协议等。若协商不成,准备好房屋产权证明、离婚相关材料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后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依据判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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