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方突然停止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采取措施要求对方继续支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或曾有子女抚养关系,且有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或判决。支付方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抚养方有权利要求支付。实务建议: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停止支付的原因,看能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对方应支付抚养费及停止支付的证据,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支付抚养费,并可主张因对方未支付给孩子造成的合理损失。一般流程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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