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婚姻家庭 > 王先生委托律师,打赢成年子女探望权官司

王先生委托律师,打赢成年子女探望权官司

2026.04.29婚姻家庭11人浏览

探望权之争:亲情与法律交织下的母亲晚年守护
案情回放:亲情受阻引发探望权之诉
王先生与钱女士是同母异父的姐弟。2020 年,他们的母亲因患血管性痴呆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钱女士为监护人。此后,母亲便随钱女士共同生活。然而,王先生多次提出探望母亲,却总是遭到钱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阻挠。2021 年底,双方又因探望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无奈之下王先生选择报警。为了维护母子之间的亲情,王先生最终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权每月探望母亲一次。
案件经过:庭审激辩,焦点凸显
庭审中,原告方王先生主张,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更是人之常情。自己作为儿子,有权通过探望母亲来表达孝心,给予母亲精神上的慰藉。而被告钱女士则辩称,探望权通常只适用于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本案并不适用该制度。并且母亲已经不认识王先生了,强行探望反而会加重母亲的病情,所以不同意王先生的诉求。
法院经仔细审理查明,王先生与钱女士确实是母子与姐弟关系,母亲目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健康状况不佳,需要特别照顾。尽管被告表示可以在其居所内配合探望,但却附加了“事前沟通”的前提条件,实际上这对探望设置了障碍。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兼顾双方利益
法院认为,成年子女看望父母是亲情的自然表达,符合公序良俗,也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自然权利。虽然母亲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但不能因此就剥夺子女的探望权。综合考虑母亲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环境,法院作出判决:王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第一周周日下午 13 时至 15 时,可以到母亲住所探望,被告钱女士应予以协助。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律师点评:本案凸显司法实践难点与意义
本案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探望权纠纷”,但其本质是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中“精神慰藉”部分的体现。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探望权”,但从《民法典》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精神来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仅局限于物质供养,还包括情感陪伴。
值得关注的是,当父母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他们无法表达意愿,此时如何平衡子女的亲情需求与监护人的照料安排,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在本案中,法院在尊重监护人职责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子女的情感权利,作出了兼顾双方利益的判决,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亲情不应因监护权的设立而被割裂。我们期望每位子女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守护好父母的晚年尊严与温暖,让亲情在法律的保障下得以延续,让父母的晚年充满爱与关怀。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田相蕾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拥有13年执业经验。她毕业于吉林大学,拥有哲学社会学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她不仅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和法律事务部主任,还是企业高级合规师、中共党... 查看更多
  • 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法定的抚养义务。 领养则是通过法定程序,收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使原本无血缘关系的人产生父母子女关系。 二者区别主要体现在: 1.产生基础:抚养基于自然... 查看更多
  • 法律解答:若存在家庭暴力,法院在判决离婚时,通常会倾向于支持受害方的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核心... 查看更多
  • 法律解答:并非所有房产都能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 查看更多
  • 法律解答:家庭暴力能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 查看更多
  • 法律解答:在离婚申请的冷静期内,是可以单方面撤销离婚申请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