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胜诉:专业律师助力权益维护在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患者及其家属往往陷入困境,不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天要讲述的,就是朱建华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朱建华律师毕业于河北北方学院法医学专业,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会员,执业于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0**********253,执业年限已有6年。他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采用团队办案模式,将专业知识与老律师执业经验相结合,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2022年3月28日,原告亲属卢某某(化名)因头晕到某某医院神经内科就诊,初步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主治医生吕某(化名)为其行颅内动脉瘤支架辅助栓塞术。手术从2022年3月29日17时41分进入手术室,直至3月30日13时20分,吕某从手术室出来告知家属手术失败,脑血管被捅破出血,颅内血压升高导致脑疝,形成脑死亡。后卢某某被送ICU救治,到2022年4月22日被告知实质死亡(心脏死亡)。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活动中,术前准备不规范,主治医生吕某不具备资质和能力对患者实施此种神经血管介入手术,这是手术失败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于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朱建华律师代理原告陈述,被告违反了《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诊疗规范。依据《民法典》第1222条诊疗规范,应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为术者不符该诊疗规范中基本要求,不具备独立实施按照四级管理的神经血管介入手术的资格与能力。根据举证责任原则,朱建华律师要求被告举证,但院方拒不提交证据。在此情况下,朱建华律师要求直接推定院方存在过错。经过多种程序,院方才交出对其不利的证据。最终,法院依据院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原告代理人的质证,判定术者违反诊疗规范实施手术。在综合考虑患者自身所患疾病、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等原因后,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比例,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605943.2元。这起案件的胜诉并非偶然。医疗纠纷案件通常比较复杂,涉及医学和法学等多个领域。朱建华律师凭借其法医学专业背景和医学学士学位,具备一定的医学与法学结合能力,能够在案件中准确把握关键要点,为委托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当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时,应冷静处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和处理,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朱建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相信在未来,朱建华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委托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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