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梗死取栓术后悲剧:偏瘫背后的责任与赔偿在医疗领域,每一个病例都是一场关乎生命与健康的考验。今天,让我们走进一起令人深思的医疗纠纷案例,看看脑梗死取栓术后并发脑出血致偏瘫的事件中,责任究竟如何认定,患者又该何去何从。 患者就诊历程2023年6月25日,55岁的某丙因“言语不利伴左侧肢体活动不灵7小时”来到某市第二人民医院。入院时,他左侧肢体肌力III级,NIHSS评分9分,头颅CT排除出血,初步诊断为“急性脑梗死,高血压病3级”。看似只是一次常见的脑部疾病治疗开端,却没想到后续会引发一系列严重问题。当日下午,医方为其实施了“全脑血管造影术+右侧大脑中动脉取栓术+右侧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 术后突发状况术后次日,患者的病情急转直下。先是出现嗜睡、烦躁,进而意识障碍加深。复查头颅CT显示“右侧额叶脑出血,右侧颞叶及额顶叶大面积脑梗死”。面对如此危急的情况,当日深夜,患者被紧急转往上级医院,并于次日急诊行“大脑颞极切除颅内减压术+颅骨去骨瓣减压术”。然而,尽管经过多次康复治疗,患者仍不幸遗留左侧肢体偏瘫(肌力2 - 3级),日常生活大部分依赖他人护理。这对患者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医方过错剖析李俊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梳理。他们发现医方在多个关键环节存在明显过错。 术前影像学评估不充分- 检查欠积极:患者上午10时许入院,可头颅MRI检查直至下午16时许才完成,白白延误了病情评估的最佳时机。- 评估依据不足:按照《中国急性缺血性卒中早期血管内介入诊疗指南2022》,发病时间在6 - 24小时的前循环大动脉闭塞患者,需严格影像学筛选,如评估梗死核心体积。医方虽提及“核心梗死<70ml”,但送鉴材料中却没有对梗死核心体积进行测算的任何依据,根本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无法科学评估患者能否从治疗中获益。- 术前讨论及小结书写严重不规范:患者手术于6月25日18时许进行,可医方术前小结的书写时间却是6月28日,严重违反医疗常规。而且6月25日与6月26日两次术前病例讨论记录中,关于手术适应症、注意事项等内容存在明显矛盾,术前讨论完全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发挥作用,无法认定医方进行了充分术前评估。 术后并发症观察与处置严重滞后- 对预警信号重视不足:患者术后即刻复查CT已显示“双侧小脑幕、纵裂池等高密度影”,虽考虑造影剂外溢,但出血风险也应警惕。术后第一日9时CT明确显示“右侧额叶脑出血、侧脑室受压”,可医方直至当晚22时许才请神经外科会诊,此时患者脑出血量增多、中线移位明显,病情已极其危重。- 生命体征异常未予足够关注:术后护理记录显示,患者于6月26日11时至13时间,收缩压持续高于170mmHg。在患者处于镇静状态、无法通过神志变化判断病情时,医方未能高度重视血压异常及CT影像的动态变化,也未尽早组织神经外科评估,延误了减轻脑损伤的干预时机。 案件结果经过某司法鉴定中心全面审查与专业听证,最终出具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医方存在“头部影像检查欠积极”、“对治疗方式的评估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术前讨论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以及“术后病情观察和处置欠及时”等多重过错。这些过错行为与患者病情加重、需开颅手术治疗及目前遗留严重偏瘫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考虑到患者自身疾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的严重性及治疗方案的固有风险,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同时,鉴定评定患者构成四级残疾,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24个月,且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最终,法院采纳了鉴定意见,结合患者的伤残等级及长期护理需求,判决医方承担35%赔偿责任,帮助患方获赔60余万元。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医疗行为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个环节都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只有严格遵循医疗规范,充分履行注意义务,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医疗悲剧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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