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巧化解,分期履行保经营——亓天华律师成功代理买卖合同调解案 一、案情背景在商业往来中,原告某商贸公司(化名)与被告某零售店(化名)有着长期的供货关系。然而,被告因经营不善,积压了大量库存,这使得其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拖欠的货款。原告多次催讨货款,但都无果而终。无奈之下,原告选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全额支付货款以及高额违约金。若法院强制判决并执行,被告的店铺极有可能面临倒闭,而原告的尾款也可能彻底无法收回,这无疑会给双方都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律师工作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的亓天华律师代表原告出庭。亓律师深知此案若简单按照常规方式处理,可能会导致“双输”的局面。他审时度势,提出了“放水养鱼”的调解思路。1. 实地调查:亓律师首先对被告的经营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深入了解,他确认被告虽然暂时没有全额支付货款的能力,但确有还款意愿。这一调查结果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2. 利益平衡:为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亓律师积极说服原告放弃部分违约金诉求。他向原告分析了强制判决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强调通过让被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既能保证原告逐步收回货款,又能给被告一个喘息的机会,有利于维护双方长期的商业合作关系。3. 担保增信:为了增加原告的安全感,亓律师要求被告提供担保人或以店内设备作为履约担保。这样一来,即使被告在还款过程中出现问题,原告的权益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三、调解结果在亓天华律师的不懈斡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双赢的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1. 明确确认了被告欠付货款的总额,为后续的还款提供了清晰的依据。2. 被告分 12 个月等额偿还货款,原告免除全部违约金。这一安排既考虑了被告的还款能力,又给予了原告一定的优惠,体现了双方的妥协与合作。3. 如果被告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宣布剩余款项全部提前到期,并恢复主张违约金。这一规定确保了原告在被告违约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4. 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增强了原告对调解结果的信心。 四、案例点评在处理这起商事纠纷时,亓天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商事调解智慧。他不拘泥于机械地适用法条,而是站在商业逻辑的高度,深入分析双方的利益诉求,寻找利益的平衡点。通过调解,不仅让原告获得了确定的回款路径,保障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也给了被告喘息重生的机会,避免了被告店铺倒闭,维护了被告的经营生存。这种调解方式避免了“双输”局面的出现,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为类似的商事纠纷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它提醒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当面临纠纷时,理性、灵活地处理问题,寻求合作共赢的解决方案,往往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