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肺栓塞死亡案:鉴定次要责任,获赔超 11 万 事件详情2024 年 6 月 5 日,74 岁的某庚因“上腹部胀痛 4 月余”入住某医院。经相关检查,初步诊断为“胃恶性肿瘤、肺功能不全、肺气肿?、肝囊肿、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球部息肉”。6 月 8 日,医方为其实施了“腹腔镜胃癌扩大根治术 + 部分肠管切除吻合术 + 肠粘连松解术 + 静脉输液港植入术”。然而术后第 4 天(6 月 12 日),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最终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不幸死亡。 律师代理意见剖析医方过错李俊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复盘,清晰地指出了医方存在的诸多核心过错。 术前准备严重不足,多学科协作缺失- 未行多学科讨论(MDT):该手术属于四级手术,按照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实施前必须组织多学科讨论,以此明确手术指征、方式、预期效果、风险及处置预案。但医方未进行 MDT,甚至没有规范的术前讨论记录,这严重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 术前评估不充分:患者高龄(74 岁),还合并肺功能不全、肺气肿等多种基础疾病,属于高危手术人群。医方却未请呼吸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会诊,也未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评估,术前营养支持也不够规范,对围手术期风险把控严重不到位。 术中输血指征掌握不当输血欠规范:患者术前无明显贫血,术中出血量约 400ml,可医方仍输注悬浮红细胞 4U 及血浆 400ml,输血指征掌握不严格,大大增加了输血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术后病情观察与处置严重失职- 重视不足:对于高龄、高危术后患者,医方没有给予足够的病情监测与关注。- 处置不及时: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时,医方应急处置能力欠缺,抢救措施不规范,未能有效把握黄金救治时机。 知情告知不充分替代方案未告知:医方虽明确了手术风险告知,但未向家属充分说明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其利弊,这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 病历书写不规范病历存在多处记录欠规范之处,可以看出医疗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案件结果本案经司法鉴定机构审理,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未行多学科讨论及术前讨论、术前准备欠充分、输血指征掌握欠规范、术后病情重视不足及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多重过错。而且这些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考虑到患者高龄(74 岁)、胃癌晚期、围手术期发生肺栓塞系手术固有风险、救治难度大,并且未行尸检确切死因不明等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医院承担 30%的赔偿责任。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386922.86 元,最终判决被告医院赔偿 116076.86 元(约 11.6 万元)。这一案例提醒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在维护患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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